1、本平台挂牌的拟租价格仅供参考,实际成交价格由租赁双方自行商定。
2、本平台发布的房屋图片由经纪机构、租赁企业或出租人提供,仅供参考,承租前请务必实地查看房屋真实情况。
3、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核发权属证明的原件。
4、本平台挂牌房屋成交后应按规定签订《泰安市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租赁备案手续,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同时应按规定办理居住证,所需资料及办理条件以法律法规规定及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